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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春娣等11户家庭申购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住房资格的公示

2024-12-18 17:51     来源:市房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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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贺政办发﹝2011﹞106号)及有关文件精神,我办对八步区住保中心报来的黄春娣等11户家庭申请购买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住房的资格进行复核,该11户家庭符合购买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需注明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并于2024年12月24日下午6:00前邮寄或直接送市房改办(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4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贺州市八步区新风街46号市住建局6楼608室

邮政编码:542899

监督电话:0774-5132766

附件:黄春娣等11户家庭申购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住房资格名单


                       贺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18日

黄春娣等11户家庭申购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住房资格名单

序号 申购的项目
     名称
申购类别 与主申请人关系 婚姻
     状况
姓名 家庭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家庭住房情况 可享受
     面积(㎡)
备注
1 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 本市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申请人 初婚  黄春娣 36000 已建成城区范围内无住房 70
配偶 廖中林
2 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 在本市城区范围居住、工作连续三年的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人 未婚 叶凡昌 36000 已建成城区范围内无住房 70
3 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 在本市城区范围居住、工作连续三年的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人 离异 陆小宁 36000 已建成城区范围内无住房 70
4 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 在本市城区范围居住、工作连续三年的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人 未婚 黎华业 33424 已建成城区范围内无住房 70
5 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 在本市城区范围居住、工作连续三年的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人 初婚 黎木英 34800 已建成城区范围内无住房 70
配偶 吴广有
6 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 在本市城区范围居住、工作连续三年的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人 离异 陈佩芳 36000 已建成城区范围内无住房 70
7 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 在本市城区范围居住、工作连续三年的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人 初婚  傅天凤 30000 已建成城区范围内无住房 70
配偶 刘文铁
8 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 在本市城区范围居住、工作连续三年的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人 离异 周继红 36000 已建成城区范围内无住房 70
9 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 在本市城区范围居住、工作连续三年的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人 初婚 陈水来 36000 已建成城区范围内无住房 70
配偶 欧妹仔
10 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 在本市城区范围居住、工作连续三年的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人 初婚 陈家斌 36000 已建成城区范围内无住房 70
配偶 黎亚苗
11 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 在本市城区范围居住、工作连续三年的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人 未婚 李总 36000 已建成城区范围内无住房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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