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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丽琼等10户家庭申购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住房资格的公示

2025-01-07 16:43     来源:市房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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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贺政办发﹝2011﹞106号)及有关文件精神,我办对八步区住保中心报来的李丽琼等10户家庭申请购买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住房的资格进行复核,该10户家庭符合购买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需注明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并于2025年1月13日下午6:00前邮寄或直接送市房改办(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13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贺州市八步区新风街46号市住建局6楼608室

邮政编码:542899

监督电话:0774-5132766

附件:李丽琼等10户家庭申购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住房资格名单

                       贺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月7日


李丽琼等10户家庭申购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住房资格名单

序号 申购的项目
     名称
申购类别 与主申请人关系 婚姻
     状况
姓名 家庭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家庭住房情况 可享受
     面积(㎡)
备注
1 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 本市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申请人 离异 李丽琼 37200 已建成城区范围内无住房 70
2 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 本市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申请人 离异 刘素珍 36000 已建成城区范围内无住房 70
3 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 在本市城区范围居住、工作连续三年的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人 离异 胡丽 36000 已建成城区范围内无住房 70
4 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 在本市城区范围居住、工作连续三年的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人 初婚 麦发旺 37800 已建成城区范围内无住房 70
配偶 何玉珍
5 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 在本市城区范围居住、工作连续三年的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人 离异 罗艳芬 36000 已建成城区范围内无住房 70
6 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 在本市城区范围居住、工作连续三年的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人 未婚 冯翀 36000 已建成城区范围内无住房 70
7 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 在本市城区范围居住、工作连续三年的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人 未婚 赖丽霞 33600 已建成城区范围内无住房 70
8 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 在本市城区范围居住、工作连续三年的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人 未婚 谢幼婷 36000 已建成城区范围内无住房 70
9 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 在本市城区范围居住、工作连续三年的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人 初婚 廖静 36000 已建成城区范围内无住房 70
配偶 蒋启苗
10 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 在本市城区范围居住、工作连续三年的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人 初婚 周小媛 36000 已建成城区范围内无住房 70
配偶 彭嘉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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