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2022年06月14日 |
标 题:贺住建党发〔2022〕4号中共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胡金秀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用的通知 | |
发文字号:贺住建党发〔2022〕4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14日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胡金秀同志(贺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兼任市房改办住房保障管理科科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
陈明媛同志(贺州市建筑节能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21年3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中共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2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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