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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贺住建党发〔2022〕10号中共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李海珍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发文字号:贺住建党发〔2022〕10号 |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30日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李海珍同志任贺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站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贺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肖燕林同志任贺州市城建档案馆馆长,免去其贺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站长职务;
郑燕雯同志任贺州市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立龙同志任贺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贺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石铭勋同志任贺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杨媛同志任贺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住房保障管理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陈星伯同志任贺州市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晨同志晋升为贺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四级主任科员;
陈田同志晋升为贺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四级主任科员;
余夫同志晋升为贺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四级主任科员;
免去胡金秀同志贺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住房保障管理科科长职务。
中共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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