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贺州市委组织部《关于李海桃同志任职的批复》(贺组干复〔2023〕17号)和贺州市直机关工委《关于中共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委员会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任免的批复》(贺市直复〔2023〕23号)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李海桃同志任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教育科科长;免去其中共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委员会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职务。
潘善光同志任中共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委员会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免去其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管理科科长职务。
中共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3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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