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2023年12月20日 |
标 题:贺住建党发〔2023〕14号中共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王琳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用的通知 | |
发文字号:贺住建党发〔2023〕14号 |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6日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王琳同志(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科科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
李海珍同志(贺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站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
郑燕雯同志(贺州市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
杨立龙同志(贺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站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
石铭勋同志(贺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站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
杨媛同志(贺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住房保障管理科副科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
陈星伯同志(贺州市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
王琳同志任职时间从2022年9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李海珍、郑燕雯、杨立龙、石铭勋、杨媛和陈星伯等6名同志任职时间从2022年12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中共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3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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