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2-313679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2022年09月28日 |
标 题: 贺住建发〔2022〕19号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党建引领打造“寿城红色 物业”分步推进行动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贺住建发〔2022〕19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8日 |
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党建引领打造“寿城红色
物业”分步推进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县(区)住建局、民政局:
现将《关于实施党建引领打造“寿城红色物业”分步推进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贺州市委员会组织部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贺州市民政局
2022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实施党建引领打造“寿城红色物业”
分步推进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有关决策部署,以及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相关文件要求,突出党建引领,打造“红色物业”,推动提升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水平,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以高标准党建引领高效能治理、建设高颜值城市、推动实现高品质生活的“先锋力量·众治成城”行动目标任务,围绕城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中的突出问题与居民需求,注重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引领业主委员会建设、引领小区基层治理,通过打造“红色物业·寿城管家”、建立物业服务管理体系和信用体系、推动社区物业党建联建等,着力构建党建引领作用明显、行业监管完备、运行机制有效、物业管理规范、人居环境和谐的“红色物业”工作格局,完善多元主体协同参与小区物业管理和社区治理的融合共治机制,实现物业管理水平和社区治理效能双提升,努力推动构建符合贺州实际、具有贺州特色的城市基层治理“红色物业”模式。
二、实施内容
(一)强化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
1.调整理顺物业管理体系。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龙头”带动作用,住建部门行业指导监督作用,构建市物业服务行业党委+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市物业服务行业党委要加强对物业行业党建的指导,实现党建指导与业务监管同步推进。街道党工委负责指导社区党组织抓好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的组建,履行物业行业的属地管理和监督职责。社区党组织要把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纳入网格党建工作范畴,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引导有序参与社区治理。对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物业管理区域,可探索由街道党工委牵头,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物业管理委员会,临时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责任单位:八步区、平桂区住建局,八步区、平桂区各街道党工委,八步区、平桂区民政局】
2.强化物业企业党的组织建设。优化物业企业党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及时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在物业企业中扎实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加大发展党员力度,着力在物业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业务骨干中发展党员,鼓励企业招聘党员员工。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委可通过结对共建单位向企业派驻指导员等方式,推动物业企业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在不足3名党员的企业中,可通过相邻物业项目建立联合党支部或由行业党委派驻指导员推动建立临时党支部等方式,力争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应建尽建。市物业服务行业党委每季度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的督促指导,并按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每年打造两个物业行业党建示范点,培养两名党建强、发展强物业党组织书记。【责任单位:八步区、平桂区党委组织部,八步区、平桂区住建局,八步区、平桂区各街道党工委】
3.加强业主委员会的建设管理。街道社区党组织要在业主委员会组建和换届过程中加强人选把关,鼓励“两代表一委员”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提高业主委员会委员中党员比例,推动符合条件的业主委员会成立党组织,并将党组织建立情况和党员比例纳入业主委员会备案情况的报告内容。从2022年10月份开始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力争委员会成员党员比例不低于60%,并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逐步整体提升现有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党员比例,力争到2024年底前党员比例不低于60%。小区党组织负责前置研究讨论业主委员会提出的重大事项,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授权决定大额维修资金使用、小区公共收益支出等事项前,应主动向社区居委会报告。建立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业主委员会纠错和退出制度,探索建立业主委员会成员履职负面清单,建立业主委员会及其委员退出机制。住建、民政部门要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协同街道党工委对业主委员会委员进行专项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责任单位:八步区、平桂区各街道党工委,八步区、平桂区住建局,八步区、平桂区民政局】
4.打造“红色物业·寿城管家”。聚焦解决物业小区治理和物业管理服务的难点堵点问题,提升物业企业服务质量,在物业服务项目开展创建“红色物业·寿城管家”行动。制定“红色物业·寿城管家”评比标准,按照“党建引领强、组织建设强、队伍发展强、基础保障强、作用发挥强、文化精神好、日常管理好、服务质量好、社会形象好”,每年选树一批“管理规范、服务优良”的“红色物业·寿城管家”,让广大业主居住的小区“环境宜居、安定和谐”,为建设贺州美好家园提供坚强保证。【责任单位:八步区、平桂区住建局,八步区、平桂区各街道党工委】
(二)构建小区共建、共治、共享机制
5.深化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全面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街道社区党组织要注重推荐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委员、网格党组织班子成员、小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党小组组长、居民党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业主委员会,有条件的可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业主委员会主任为党员的,一般兼任业主委员会党组织书记。推荐业主委员会委员、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及代表中的党员担任社区“两委”兼职委员。积极发挥社区党组织“聚合”作用,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与社区、驻区单位党组织签订共建协议,形成沟通联系和协调互动工作长效机制,实现党课联上、活动联办、服务联做。街道社区党组织要建强志愿服务队伍,探索为民服务代办制,推行“群众点单、社区派单、党员接单”模式,每半年开展1-2次政策宣讲、养老服务、法律援助、助残扶弱等各类便民惠民志愿服务活动。强化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全面实行小区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业主委员会党组织向社区党委进行年度述职,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向社区居委会进行年度述职制度。【责任单位:八步区、平桂区党委组织部,八步区、平桂区各街道党工委,八步区、平桂区住建局】
6.建立三级物业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三级物业联席会议制度,分别由市、区住建局和街道办召集,住建、自然资源、城市管理、市场监管、消防、公安、民政、街道、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和供电、供水、供气等单位,以及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行业专家等人员参与。联席会议不定期召开,协调解决业主委员会不依法履职、提前终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管理与社区治理的衔接和配合等问题。深化“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推行“城事联解”工作法,促进住建、自然资源、城市管理、民政、公安、消防、市场监督等部门执法进小区。街道社区党组织要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双报到”单位和志愿者等辖区其他治理力量共同参与小区治理。对协商确定的物业服务管理重要事项,社区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居民有序参与全过程监督,做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共同建设“美好家园”。【责任单位:八步区、平桂区党委组织部,八步区、平桂区各街道党工委,八步区、平桂区住建局】
7.打造共建共享红色阵地。坚持“阵地共建、资源共享”原则,倡导物业企业党组织与社区、小区、业委会党组织活动场所共用、资源设施共享。物业小区可利用小区架空层建立党群服务中心(站、岗),老旧小区可依托物业服务用房建立党群服务站(岗),单位自管小区由主管单位统筹资源建立党群服务站(岗)。街道社区应在物业小区、物业企业集聚的区域,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一建设区域性、开放性、综合性的党群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八步区、平桂区党委组织部,八步区、平桂区住建局,八步区、平桂区民政局,八步区、平桂区各街道党工委】
8.搭建“居物”议事平台。通过逢十议事会、民情恳谈会、板凳议事会、工作听证会、服务评议会等形式,不定期召开会议或组织座谈,重点宣传疫情防控、创城、平安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维稳、扫黑除恶、垃圾分类、养老服务、防电信诈骗、禁毒防艾、应急救助、预防一氧化碳等事关小区居民生命安全、生活质量的服务性内容。同时,在听取群众意见、调解业主矛盾、讨论小区难题等方面开展工作,解决小区居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责任单位:八步区、平桂区党委组织部,八步区、平桂区住建局,八步区、平桂区民政局,八步区、平桂区各街道党工委】
(三)着力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9.健全物业服务领域信用管理制度。按照“党建工作实、服务能力强、社会评价好”的标准,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企业、物业项目经理、业主委员会“红黑榜”制度,不断完善物业质量监督评价机制。建立区、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四方联合考核机制,将党建考核纳入物业服务管理考核体系,将物业企业满意度评价、物业管理监督检查等情况与信用评级、续签物业合同挂钩,营造优胜劣汰的竞争环境。依托广西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监管平台,建立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物业项目经理信用信息档案,依法依规公开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物业项目经理的信用评价。强化信用信息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和评先评优方面的应用。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提升行动,每年按5%的比例将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提升至AA(良好)以上。【责任单位:八步区、平桂区住建局,八步区、平桂区各街道党工委,八步区、平桂区民政局】
10.分类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根据物业小区整体品质、新旧程度、建成年份等因素进行分类指导,按照质价相符原则把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要求和服务价格,引导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用与时俱进的观点寻找服务质量与服务收费的平衡点。健全服务质量保障体系,探索开展物业服务等级第三方评估,推动物业服务等级评定工作。城区住建局要根据物业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每年开展针对性的物业行业服务质量提升月行动,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居住品质,打造优秀物业服务项目。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兼并重组,推动物业服务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提升整体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八步区、平桂区住建局,八步区、平桂区各街道党工委】
11.实施业务骨干素质提升行动。联合人力资源部门推动物业服务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物业协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要定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每年开展1次物业行业技能竞赛,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技能水平。采取市级示范培训、区级全覆盖培训的方式,每年由民政部门对社区监督委员会主任进行培训,由住建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进行培训,由街道对业主委员会主任、业主小组组长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城市基层党建、物业服务、自治建设、政策法规等方面内容。住建部门每年组织开展“最美物业人”宣传选树活动,增强从业人员荣誉感和归属感。【责任单位:八步区、平桂区住建局,八步区、平桂区各街道党工委,八步区、平桂区民政局】
12.积极拓展社区增值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开展养老、托幼、家政、购物、食堂等便利业主生活的社区增值服务。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向教育、健康、文化、房屋经纪等领域延伸,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居住生活需求,不断增强居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建立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通过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开展物业管理和生活性服务业务。【责任单位:八步区、平桂区住建局,八步区、平桂区各街道党工委】
13.推动物业服务和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城区住建局、街道社区要建立远程视频监控和实地明查暗访相结合的物业管理监控体系,推动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发挥社会责任。分片区网格化、常态化推进疫情防控督导工作,压实物业服务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责任。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双拥模范城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和国家园林城市“四城同创”,严格落实“居民小区创城规范”,促进居住小区人与环境、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在全面提升城市功能、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的活动中,同步提升小区居住品质和管理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八步区、平桂区住建局,八步区、平桂区各街道党工委,八步区、平桂区民政局】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城区组织部门要强化督促指导,推动形成工作合力。物业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行业监管和党建指导双重责任,定期研究物业行业党建工作。街道社区党组织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完善物业党建联建工作机制,督促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督促考核。加强对打造“寿城红色物业”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定期调度、现场观摩等机制,定期召开汇报会、交流会,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对工作不重视、推进不力的,及时约谈提醒。请各责任单位于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前向市住建局报送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三)强化典型引路。各单位要及时挖掘总结打造“寿城红色物业”中涌现出来的新典型、新经验、新做法,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钟山县、富川瑶族自治县、昭平县县城社区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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