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2-313688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2022年09月28日 |
标 题: 贺住建发〔2022〕20号关于印发《贺州市打造“红色物业·寿城管家”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贺住建发〔2022〕20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8日 |
各县(区)住建局:
根据《贺州市委深改委关于印发中共贺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现将《贺州市打造“红色物业·寿城管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州市打造“红色物业·寿城管家”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贺州市委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全市物业行业党建工作质量,结合贺州市物业行业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喜迎二十大、建功新时代”为主题,以“党建引领”为主线,全面把牢物业管理服务正确方向,聚焦解决物业小区治理和物业管理服务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通过推行“红色物业·寿城管家”促进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和物业小区治理水平双提升,努力建成一批“管理规范、服务优良”的“红色物业·寿城管家”,让广大业主居住的小区“环境宜居、安定和谐”,为建设贺州美好家园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内容
1.党建引领强。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扎实抓好教育培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及时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及时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始终把强化政治意识教育作为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提高党员政治素质,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2.组织建设强。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开展党的组织活动、有利于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的原则,推进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不断加强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参与上级党组织开展的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每年底向属地社区党委和市物业行业党委进行述职报告工作。
3.队伍发展强。制定培养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坚持标准、规范程序,积极培育“双强”党组织书记,不断健全“双培双推”机制,壮大党员队伍,提高党员质量。落实党组织参与或列席企业管理层重要会议、党组织班子成员与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制度,加强政治把关。按照“小型、灵活、多样”原则,积极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同时参加上级党组织开展的培训。组织党员队伍开展红色教育、廉洁教育等活动,引导党员坚定信念、廉洁自律,淬炼过硬党员队伍。
4.基础保障强。党员活动室达到“六有”标准,积极参与城市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推动红色阵地共建共享共用。活动场所标识配备健全,室内上墙制度简明规范,党务公开、政策宣传栏内容符合要求且更新及时。通过多种渠道筹集党建工作经费和党员活动经费,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并规范使用经费。通过选聘、内招等方式配齐党务工作力量,并落实党务工作者津贴待遇。按照“三册一簿”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基础台账、规范档案资料。
5.作用发挥强。积极开展党员“三亮三比”、党员公开承诺等活动,设立党员责任区、示范岗,党员佩戴“党徽”上岗,激励党员立足岗位创优争先。做好凝聚服务党员群众和协调各方利益关系的工作,维护好党群权益,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主动参与党建联建,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与社区签订党建联建协议,每年至少认领1个社区党建服务项目,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作用。深入开展“党建带群团建,群团建带党建”活动,推动党建工作与群团工作一体化,筑牢统一战线堡垒。
6.文化精神好。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企业文化建设,重视风气创造,积极培育领导职工正确价值观,营造和谐文化环境,形成优秀的企业精神文化。开展有意义、健康向上的小区文化活动,引导业主树立正确的小区文化价值观,共同参与小区文化建设,并形成独特的小区精神文化。创建“红色物业·寿城管家”文化氛围浓厚,有宣传标语、有阵地建设、有活动开展、有档案材料,“红色物业·寿城管家”元素突出小区文化特色,企业、小区、红色物业文化融合高、发展好。
7.日常管理好。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制度健全完善,房屋维修养护责任明确,管理规范,对房屋投诉受理及时,并有报修记录。共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健全完善,设施设备运行维护良好,定期检查排查并有记录台账,制定有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秩序、消防、车辆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定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救援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阻,全天候监控车辆,合理设置充电设施,车辆停放规范、管理有序、进出登记。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完善,环卫设备完备,清洁卫生责任明确,实行标准化保洁,无废弃物、乱贴乱画现象,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定期除“四害”。绿化管理制度健全完善,绿地布局合理、无破坏践踏现象,花草树木长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乔灌树木无悬挂杂物及晾晒物品。
8.服务质量好。认真履行物业服务人信息公示义务,如实公示并及时更新信用信息、服务内容、专业维修资金使用、公共收益收支等内容,务必告知全体业主。设立物业服务电话,及时受理业主的各项服务,登记准确、处置及时、事后回访,在服务过程中热情主动,无生冷硬横现象。建立项目管理团队联系业主制度,加强与业主沟通,听取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记录,不断改进和完善服务。创造条件,开展有意义、健康向上的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定制化产品和个性化服务,满足业主多样化多层次居住生活需求。
9.社会形象好。积极配合、支持并参加上级政府部门开展的各项活动,企业管理服务水平高、信用良好,所管项目在房屋管理维护、秩序消防安全、环卫绿化管理等各方面成绩突出。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在推动企业健康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诚心诚意为业主办实事等方面实绩明显。企业领导职工文化素质高,精神面貌好,廉洁自律、爱岗敬业,办公环境优美,工作作风良好、效率高、业绩突出。小区业主满意度位列全市前15%,企业经济效益、公众评价处于同行领先水平,得到各方认可,群众反映良好。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区)住建局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职能优势,及时召开会议部署此项工作,细化具体工作措施,全力抓好落实;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发挥在城市社区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把推行“红色物业·寿城管家”作为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服务群众的有效途径。
(二)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办落实。各县(区)住建局要加强统筹协调,把打造“红色物业·寿城管家”纳入基层党组织建设重点项目,列入重要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并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从人、财、物等方面保障“红色物业·寿城管家”打造工作顺利推进、真正惠及民生。
(三)广泛选树典型,形成示范效应。各县(区)住建局要及时总结打造“红色物业·寿城管家”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形成良好打造氛围和舆论环境。同时,强化“红色物业·寿城管家”结果运用,并将其作为评先评优和激励支持的重要依据。
附件:1.“红色物业·寿城管家”评选方案
2.“红色物业·寿城管家”评选申报表
3.“红色物业·寿城管家”评选评分表
4.“红色物业·寿城管家”评选满意度调查表
5.“红色物业·寿城管家”推荐汇总表
附件1
“红色物业·寿城管家”评选方案
为促进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和物业小区治理水平“双提升”,推动物业服务企业积极投身“红色物业·寿城管家”建设,每年12月份,在全市开展“红色物业·寿城管家”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凡在我市承接物业服务项目1年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且成立有党组织的,均可自愿申报参加评选活动,参评对象为具体物业服务项目的物业服务团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纳入“红色物业·寿城管家”评选范围。(1)按有关规定被确定为软弱涣散党组织的;(2)当年党组织班子成员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3)当年因企业管理不善,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刑事治安事件或群体性事件的;(4)当年企业管理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5)其他原因不宜纳入评选的。
二、评选标准
按照“红色物业·寿城管家”建设要求,综合考虑贺州市实际创建标准,从“政治引领、组织建设、队伍发展、作用发挥、基础保障、文化精神、日常管理、服务质量、社会形象”等9个方面进行评选,并按百分制分别赋予相应分值(详见附件3),总分值需达到85分以上。
三、评选程序
(一)物业服务企业自评申报。由物业服务企业对照“红色物业·寿城管家”评选标准和要求,结合实际逐条自查自评,全面总结各项工作,填写《“红色物业·寿城管家”评选申报表》(附件2)、《“红色物业·寿城管家”评选评分表》(附件3),并向属地村(社区)提出申请及提供相关材料。
(二)街镇村社把关初评。由属地乡镇(街道)牵头,与村(社区)组成乡级评选工作组,根据物业服务企业自评结果,以适当方式了解核实,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填写《“红色物业·寿城管家”评选评分表》(附件3)。同时,组织小区居民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满意度调查,填写《“红色物业·寿城管家”评选满意度调查表》(附件4)。“工作组”根据满意度调查和评分情况,组织集中评审,提出“红色物业·寿城管家”建议名单(满意度调查和评分情况均高于85分),报县(区)住建局。
(三)县区级部门筛选测评。县(区)住建局组成县级评选工作组,对“红色物业·寿城管家”建议名单以适当方式进行核验。经“工作组”集体研究,提出“红色物业·寿城管家”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红色物业·寿城管家”推荐汇总表》(附件5),报市住建局。
(四)市级部门评定授牌。市住建局对各县(区)住建局上报的推荐名单,以适当方式进行抽查,组织集中评审,确定贺州市“红色物业·寿城管家”候选名单,并在贺州市住建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住建局统一授予“红色物业·寿城管家”称号并颁发牌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住建局要高度重视,把打造“红色物业·寿城管家”纳入基层党组织建设重点项目,列入重要日程。要加强统筹谋划和检查指导,强化“红色物业·寿城管家”结果运用,将其作为评先评优和激励支持的重要依据。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县(区)住建局要认真抓好落实,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执行标准和程序,防止重形式轻内容、重过程轻结果、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加强工作宣传,树立正确导向,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实行动态管理。实行年度动态审核管理制度,对上年度评选出的“红色物业·寿城管家”进行核实了解,如发生不宜纳入评选范围规定情形之一的,市住建局将按相关程序取消其“红色物业·寿城管家”称号。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成熟一个,打造一个”的原则,相关部门单位将适时组织开展“红色物业·寿城管家”评选活动。
附件2
“红色物业·寿城管家”评选申报表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党组织成立时间 | 党组织隶属关系 | |||
员工人数 | 党员人数 | |||
管理服务小区名称 | 管理服务小区面积 | |||
物业企业是否存在相关问题情况 | 是否存在党组织不发挥作用的情况 | |||
是否存在当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群体性事件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情况 | ||||
是否存在企业管理层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 | ||||
主要事迹 | ||||
企 业 党组织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属 地 社区(村) 党组织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属 地 街道(乡镇) 党组织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区(县) 住建部门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市住建部门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附件3
贺州市“红色物业·寿城管家”评选评分表
(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 | 序号 | 评价指标 | 评分办法 | 分值 | 得分 | 备注 |
政治引领强 | 1 | (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2)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情况;(3)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情况;(4)强化政治两新意识教育情况。 | (1)未按要求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扣2.5—4分;(2)不及时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扣2—3分;(3)党员发布或传播不当言论造成负面影响扣2—4分;(4)未按要求开展党员政治教育扣2.5—4分。 | 15 | ||
组织建设强 | 2 | (1)党内组织生活开展情况;(2)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情况;(3)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4)党组织书记落实述职报告情况。 | (1)党内组织生活开展不正常扣2—3分;(2)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不力扣1.5—2分;(3)党组织自身建设不强扣2—3分;(4)落实述职报告制度不到位扣1.5—2分。 | 10 | ||
队伍发展强 | 3 | (1)发展党员和壮大队伍情况;(2)党组织参与企业决策情况;(3)党员教育培训情况;(4)组织党员队伍开展红色教育等活动情况。 | (1)未制定发展党员计划、没有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扣1—2分;(2)党组织未参与企业决策扣1.5—2分;(3)不按规定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扣1.5—2分;(4)未参加或开展红色教育等活动扣1—2分。 | 10 | ||
基础保障强 | 4 | (1)红色阵地建设情况;(2)活动场所标识配备情况;(3)工作经费和活动经费落实情况;(4)党务工作力量配备及待遇落实情况;(5)党建工作基础台账、档案资料情况。 | (1)红色阵地建设不规范扣1.5—2分;(2)活动场所标识配备不规范扣1—2分;(3)未落实或不规范使用工作和活动经费扣1—2分;(4)党务工作力量配备不齐、待遇落实不到位扣1—2分;(5)基础台账和档案资料不齐全、不规范扣1.5—2分。 | 10 | ||
作用发挥强 | 5 | (1)党员创优争先及佩戴“党徽”亮牌上岗情况;(2)党组织凝聚服务党员群众和协调各方利益关系情况;(3)参与党建联建及作用发挥情况;(4)党建工作带领群团建工作情况。 | (1)没有组织开展党员创优争先活动扣2—3分;(2)凝聚服务党员群众和协调各方利益关系作用不强扣1—2分;(3)没有参与党建联建及发挥作用扣2—3分;(4)没有党建工作带领群团建工作扣1—2分。 | 10 | ||
文化精神好 | 6 | (1)企业文化培育建设情况;(2)小区文化培育建设情况;(3)创建“红色物业·寿城管家”文化氛围情况。 | (1)没有积极培育建设企业文化扣2—4分;(2)没有积极参加小区文化培育建设扣2—3分;(3)创建“红色物业·寿城管家”文化氛围不浓厚扣2—4分。 | 10 | ||
日常管理好 | 7 | (1)房屋管理与维护养护情况;(2)共用设施设备管理情况;(3)秩序、消防、车辆管理情况;(4)环境卫生管理情况;(5)绿化管理情况。 | (1)房屋管理不规范、维护养护不及时扣2—3分;(2)共用设施设备管理不规范、维护养护不及时扣2—3分;(3)秩序维护不到位、消防安全管理不落实、车辆管理不规范扣3—5分;(4)环境卫生脏乱差扣1—2分;(5)绿化养护管理不到位扣1—2分。 | 15 | ||
服务质量好 | 8 | (1)公示公开相关信息情况;(2)日常服务情况;(3)项目管理团队联系服务业主情况;(4)开展志愿服务等活动情况。 | (1)不按规定要求公示公开相关信息扣2—3分;(2)日常服务未及时到位扣1.5—2分;(3)项目管理团队未联系服务业主扣1.5—2分;(4)没有开展志愿服务等活动扣1—2分。 | 10 | ||
社会形象好 | 9 | (1)参加上级组织开展活动和项目管理情况;(2)履行相应社会责任情况;(3)企业领导职工形象情况;(4)业主满意度和群众反映情况。 | (1)未参加上级组织开展活动、项目管理不规范扣2—3分;(2)未履行相应社会责任扣1.5—2分;(3)企业领导职工形象不佳扣1.5—2分;(4)业主满意度不达比例、群众反映不良好扣2—3分。 | 10 | ||
加分项目 | 表彰类 | 获得自治区表彰加3分;获得市级表彰加2分;获得县(区)级表彰加1分。此类加分累计最高6分。 | 15 | |||
信息类 | 获得自治区媒体、贺州市媒体正面专题报道分别加2分、1分;获得全区性信息刊物、全市性信息刊物专题推介加1分、0.5分。此类加分累计最高4分。 | |||||
其他类 | 作为自治区、设区市有关工作会议的现场参观点或典型发言分别加2分、1分;党组织和党员在关键时刻发挥突出作用的视情加1—2分;此类加分累计最高5分。 | |||||
总体得分 |
附件4
“红色物业·寿城管家”评选满意度调查表
小区: 年 月 日
尊敬的业主:
您好!为推动物业服务企业积极投身“红色物业·寿城管家”建设,促进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和物业小区治理水平“双提升”,现就物业服务企业参加“红色物业·寿城管家”评选活动进行满意度调查,征求您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谢谢!
序号 | 调查内容 | 分值 | 得分 | 意见建议 | |
1 | 党建 工作 | 您对物业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开展活动情况的评价。 | 10 | ||
您对物业企业党员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情况的评价。 | 10 | ||||
2 | 内部管理 | 您对物业企业内部团结、干部和员工精神面貌等情况的评价。 | 10 | ||
您对物业企业处理业主的投诉、意见建议等情况的评价。 | 10 | ||||
3
| 物业服务 | 您对物业员工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等情况的评价。 | 10 | ||
您对小区公共照明、体育器材、电梯设备等维修情况的评价。 | 10 | ||||
4 | 环境卫生 | 您对小区垃圾清理、公共区域卫生清扫、楼梯走廊保洁等情况的评价。 | 10 | ||
您对小区的植被种植、绿化养护等情况的评价。 | 10 | ||||
序号 | 调查内容 | 分值 | 得分 | 意见建议 | |
5 | 安全工作 | 您对保安人员的安全意识、秩序维护、防范措施等情况的评价。 | 10 | ||
您对小区车辆的停放管理、消防设施、盗抢事件等情况的评价。 | 10 | ||||
6 | 总体得分 |
注:调查对象为业委会成员、楼栋长、业主代表、小区党支部成员、党员业主等。
附件5
“红色物业·寿城管家”推荐汇总表
县(区)住建局(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项目评审合计得分 | 项目联系人 | 项目联系电话 | 企业党支部联系人 | 企业党支部联系电话 | 属地社区联系人 | 属地社区联系电话 | 备注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