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市委各部委办,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处级以上事业单位党组(党委),各民主党派贺州市委,市直各企业党委:
根据《中共贺州市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网络培训的通知》(贺组通字〔2023〕21号)有关要求,全市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和市直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应于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网络培训任务。近期,我部抽查了92个市直单位开展网络培训情况,截至11月22日,仍然有8个单位完成率不足20%。为按时按质完成2023年度网络培训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觉查漏补缺。按照《中共贺州市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网络培训的通知》有关要求,每名干部需完成不少于50学时的网络课程,必修课不少于30学时(其中:理论教育课不少于8学时、党性教育课不少于10学时、专业必修课不少于12学时),选修课不少于20学时。干部年度总学时达标,但分类课程学时不足的,一律视为未完成学习任务。请各单位管理员及时提醒相关人员保质保量完成课程学习。
二、及时调整人员。各县(区)、各单位管理人员可以根据实际进行调整本县(区)、本单位人员相关信息。本单位有人员信息变动的,单位管理员(进入管理员账号的“管理端”)可以按照《中共贺州市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网络培训的通知》操作说明及时进行修改调整。
三、强化督促检查。按照新修订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干部所在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本单位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各市直单位要高度重视网络培训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市委组织部将把干部教育培训作为领导班子考核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的内容,逾期未完成培训任务的单位,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中共贺州市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12月1日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