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4-97827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2024年05月08日 |
标 题: 贺住建发〔2024〕5号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贺州市财政局关于实施2024年二季度购房契税补贴的通知 | |
发文字号:贺住建发〔2024〕5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08日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实施2024年二季度购房契税补贴政策,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市本级(八步区、平桂区)范围内实施购买首套、二套新建商品房住房或新建车位契税补贴政策。2024年二季度在市本级(八步区、平桂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二套新建商品房住房或新建车位的个人,其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登记备案时间和契税完税凭证时间均在2024年4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含当日),可按照其缴纳契税金额的100%给予财政补贴。
二、契税补贴方式。购房契税补贴实行“先征后补”的方式,所需资金按税款归属由同级财政相应承担,购房人必须在申请补贴期限内全额缴纳契税。
钟山县、昭平县、富川县可参照执行。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贺州市财政局
2024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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