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4-210882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2024年08月28日 |
标 题: 贺住建发〔2024〕9号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贺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关于发布贺州市2024年“卖旧买新、以旧换新”契税补贴实施细则的通告 | |
发文字号:贺住建发〔2024〕9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30日 |
根据自治区相关文件及《贺州市进一步促进住房消费的若干措施》要求,为做好贺州市2024年“卖旧买新、以旧换新”契税补贴的申领、发放工作,特制定《贺州市2024年“卖旧买新、以旧换新”契税补贴实施细则》,现予以通告。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贺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
2024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州市2024年“卖旧买新、以旧换新”购房契税补贴实施细则
一、补贴对象和方式
(一)补贴对象。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组织我市在售优质楼盘向购房者提供商品住房“卖旧买新、以旧换新”服务,在贺州市本级(包括八步区,平桂区)出售原有住房且购置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合同备案,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个人按已缴纳契税的100%给予财政补贴。已享受政策性优惠条件的政策性住房(如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住房、集资住房、其他政策性优惠条件性质住房等)、车位以及二手房不享受补贴。出售原有住房认定以不动产登记中心查档窗口出具的过户信息为准。
(二)补贴方式。购房契税补贴实行“先征后补”的方式,该补贴将于2025年发放,补贴所需资金由税款归属的财政部门相应承担。
二、补贴申领需提供的材料
(一)《贺州市“卖旧买新、以旧换新”契税补贴申请表》(附件3)(原件),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网签备案中心窗口、八步区政务中心二楼八步区住建局窗口、平桂区桂隆发展大厦(A座)二楼20号窗口或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领取;
(二)原不动产权证证书(收复印件);
(三)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本人过户信息(需本人签字确认,收复印件);
(四)契税税票(核原件,收复印件);
(五)购房人身份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
(六)购房人银行账号(复印件,需提交一类卡)。
三、补贴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缴纳契税后,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网签备案中心窗口、八步区政务中心二楼八步区住建局窗口、平桂区桂隆发展大厦(A座)二楼20号窗口提交申请契税补贴所需资料,也可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统一代办;
(二)市网签备案中心、八步区住建局、平桂区住建局审核网签备案情况,并于3个工作日内将归集契税补贴申请人材料和汇总表(附件1、2、3)移交税务部门,由税务部门审核契税缴纳及税款归属情况;
(三)市网签备案中心、八步区住建局、平桂区住建局于每月3日前将税务局审核确认后的“卖旧买新、以旧换新”契税补贴申请相关材料移交市住建局,由市住建局向市财政局申请拨付契税补贴资金,并由市住建局于2025年发放契税补贴至购房人银行账户。
四、其他事项
(一)2025年1月3日前没有办理补贴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契税补贴权利。
(二)已领取契税补贴后如要办理退房、退税手续的,必须先退回已领取的契税补贴,再办理退房、退税手续。
(三)市网签备案中心、八步区住建局、平桂区住建局要认真审核购房合同、合同网签登记备案、不动产过户信息等材料,税务部门要认真审核契税缴纳及税款归属等信息,并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办理。
五、本细则由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贺州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贺州市2024年X月购房契税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汇总表
2.贺州市2024年X月购房契税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明细表(住宅)
3.贺州市“卖旧买新、以旧换新”契税补贴申请表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