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1-102189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2020年11月02日 |
标 题: 贺住建规〔2020〕4号关于印发《贺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 |
发文字号:贺住建规[2020]4号 |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02日 |
为贯彻落实《中共贺州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局制定了《<贺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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